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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水利工程管理法规有哪些,越详细越好,谢啦

时间:2024-02-23 22:00:54  来源:http://www.0317rcw.com  作者:admin

我国现行水利工程管理法规有哪些,越详细越好,谢啦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1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2008年4月9日)

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水利部令第24号 2005.7.8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废止部分水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水利部令第25号 2005.7.8

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11.12.2)

关于开展2012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函【2012】547号

更多水利部的管理法规请到百度文库搜索查看。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原发布者:lzxxg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一)河道、分滞洪区堤防的管理范围从堤脚量起,堤防内5米至20米,堤防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堤脚以外50米至100米。 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属于国家所有的滩地、两岸堤防及堤防的管理范围;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滏阳河在市区内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 (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或水库周围移民线或土地征购线以下的面积;安全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顺山坡向上延伸20米至100米。 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脚以外30米至300米,左右岸为开挖线以外30米至30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300米。 泄水建筑物两侧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缘线以外20米至5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200米。 (三)有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渠边、堤防及护渠地;无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水域、渠边及护渠地。 护渠地的范围为,有堤防的从外堤脚向外量起,无堤防的从渠道上口边缘向外量起,干渠2米至5米,支渠1米至2米;有交通要求的渠道,管理范围可适当放宽。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至50米。 (四)输水隧洞的管理范围为进出口建筑物和竖井外缘线以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和洞顶两侧50米至100米。 (五)闸涵、排灌站、水电站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边缘以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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