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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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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条件是什么?

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退税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退回税款,退税是指在缴纳税款后,由于一些款项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导致个人所缴纳税税款多了,后续再进行结算时,会将这些多缴纳的税款退回到纳税账户,用于下次纳税周期抵扣税款。主要包括: (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3) 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什么时候发放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高职院校“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省教育厅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中设立“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以下简称“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

第二条 “楚天技能名师”为高职高专院校流动教学岗位,每年设岗100个左右。

第三条 “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实行聘任制,岗位聘期2年,面向省内外相关行业、企业,由高职高专院校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受聘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不变更。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在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专业设置“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

第五条 “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主要职责:

1.完整、系统地讲授一门专业理论或实践技能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的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

2.参与专业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3.参加本专业“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

4.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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